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前,应按照规定,向所属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置。床位不满100张的护理院设置,由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审批;床位在100张(含100张)以上的护理院设置,由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交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养老机构设置门诊部、医务室、护理站前,应按照规定向所属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置备案。执业登记办理流程。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基本诊疗科目应当符合行业、机构业务需求,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增设其它诊疗科目。
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前,应当向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明确诊疗科目,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应当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申办人收到《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
敬老院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供养对象在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2.
远离各类有毒有害污染源,与高噪声、高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
地形平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
敬老院、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用地一般应单独成宗供应,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3公顷以内。出让住宅用地涉及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中应当明确配建、移交的养老服务设施的条件和要求。
鼓励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建设医卫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以内,在土地出让时,可将项目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要求作为土地供应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
养老院设计规范有基地选址应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城市医疗点,环境优美,远离噪声和污染源,地形地貌平整,不宜有过大、过多的高差,用地规模宜考虑远期发展。
主要出入口宜设在城市次要道路上,道路设计应简洁流畅,方便救护车、消防车及轮椅通行等。
1.用户需要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
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首先我们需要在前期准备好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医疗诊断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医疗报销凭证等等。
然后去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大病救助申请表,并上交相关材料。无忧愁有专业一对一工作人员,可以最大程度的帮助大家。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相关材料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民政局审批。
镇***、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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