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理遗物的时机:最后在家属在场的时候进行,如果家属不在场,应由两人同时清点并登记。
(2)清点遗物:先将遗物清点归类,再整理记录。
【1】衣物类:先将衣物叠放整齐,污染衣物打包。
【2】书籍类:书籍码放整齐,再放入纸箱。
【3】用品类:清洗干净,叠放整齐。
【4】贵重物品类:直接由家属整理,如家属不在场,由两人清点登记,交由上级主管领导代为保管。
(3)登记:两人清点、记录老人遗物的名称、数量并签全名:交于家属时核对无误,家属签全名领取遗物。
兄弟不和,老人养老钱最好是老人自己保管。如果老人的钱给其中一个儿子保管是必更增添兄弟之间的猜疑和矛盾,而且老人自己用钱的时候也不方便,本来养老钱就是国家给老人养老用的,是国家为了保障老人能过上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
兄弟不和,老人的养老钱只要是明白还是由老人自己保管最好,这样孩子们就没有意见。
如果,老人糊涂了就由老人的兄弟姐妹中自己信赖的人替自己保管最好,这样孩子们之间矛盾问题就会减少,也能保证在需要钱的时间能够拿的出钱来应急。
它就是指通过口头或书面文件将物品交给另一方暂行保管,受托方无权使用物件。
按照主管部门的规范化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股份托管确认工作,为做好甲方股份的托管与确认,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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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是没有权力保管公公的养老钱的,特别是有关养老工资的那部分养老钱!
别说是儿媳妇,就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在父母亲有生之年,也无权力强行干涉父母亲养老钱的自由支配权力,别说是替ta保管;有的子女(特别是儿媳妇)美其名曰为父母亲“保管”养老钱,实则暗藏野心或黑心,变相剥夺了老人家对养老钱的使用权,或者是心怀鬼胎,慢慢的自己占有使用老人家的养老钱,或者是明目张胆合法化地大额侵吞老人家的养老钱,待到老人家急用钱时,以各种理由来蒙蔽老人,有这样行为或有这种想法之人,大部分都是别有用心的。
除非是,老人家自愿把部分大额养老钱交由子女(绝非是儿媳妇)代管;或者是由老人家,用书面委托的形式,把养老钱交给子女中的某个人,来为其代管他的养老金,以防万一。或者是自身身体健康原因,的确是老人家没有了生活自理能力,可以全由子女们代管代为支配权力。
综上所述,婆婆去世了,公公的养老钱,儿媳妇是决对没有权力强行代管的(由个人委托书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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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能,除非你公公他自愿把养老的存折交给你管。
婆婆去世,按正常的风俗习惯,你公公要在她去世三年后才能再娶,也许现在是新社会,新时尚了,他想找个老年伴侣搭伙过日子也是可以的。
作为儿子,儿媳怕老人岁数大,找一个人搭伙过日子,被人骗钱财吧,所以才想帮他保管他的养老钱,你的想法没有错,但现实行不通,他不可能把养老的存折交给你保管的。
原因是他还是一个精神思维正常的人,他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来处理自己的财产。
有道是当事者迷,旁观者清,对于他找老伴搭伙过日子,如果女方有骗钱的行为,儿子媳妇提个醒可以,但听不听,就由不得你们了。
再怎么说也是公公自己的财产,养老钱,他找老伴的目的,也只是想有个伴,跟自己说说话,洗洗衣服,买买菜,如果生病了有个人照顾,这不很正常,也省得子女再去操心父亲的养老问题。
所以,还是尊重他的选择,由他自己去选择吧,希望能有一个通情达理的女子陪伴他度过幸福的晚年,作为子女还是送上美好的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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