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居民医保怎么报销
1、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2、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3、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4、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重庆的退休职工赵阿姨因乳腺癌住院,社保目录内花费15万,其中重庆社保报销了50%,赵阿姨自己还需要自费7.5万;社保目录外自费8万。
出院之后,同时使用了乳腺癌特药“赫赛莱”进行治疗,花费10万。一共自费 25.5万。
通过重庆渝惠保报销:
1、社保内住院(7.5万 - 2 万)* 80% = 4.4万;
2、社保外住院0报销;
1、符合我市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
2016年报销限额为50 元/人。之后,每年的报销限额根据参保群众个人缴费、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以及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等确定。
重庆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比例
1、起付线
参保人员住院需自付起付线的金额,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800元/次。
2、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40%。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3、市内跨区就医规定
报销范围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
门诊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重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未成年人可在***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两部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基本医保的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是一起直接结算的,不需要单独申请。
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医院、医保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院。
来源:天气网 重庆本地宝
只要手续齐全,报销流程很简单,
1、一般情况在指定的医保指定的医院住院出院后,就可以凭医保卡、病历本进行报销。二,如果因为情况危机到非指定医院住院,然后在五日内转到指定医院,经审查符合危急情况,也可以通过医保报销撒,3、如果是在外地就医的情况通过电话渠道,医保中心同意先自费垫付,然后进行报销。4、因特种病包括癌症尿毒症等先用医保卡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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