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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管理的客体,养老机构管理的客体是谁

  1. 小区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2. 灵活就业为什么不计算工龄。是就业歧视,还是等级差别?

小区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

物权法生效后,物业管理条例删除了“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的规定

业委会是业主大会选出的业主代表机构,是群众组织,代表和服务全体业主,业委会主任呢,则有点,从业委会筹备到正常运转都忙前忙像群主。业委会的职责是代表业主监督物业服务和收费使用情况他们可以召集业主大会,把只会收费却不好好服务的物业公司炒鱿鱼居委会政府组织,***支付工资利,业委会是群众组织没有工资福利,想要的话自己想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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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灵活就业为什么不计算工龄。是就业歧视,还是等级差别?

谁跟你说:"灵活就业″(缴费了)不算工龄?!

你家歇着但每月社保,也算工龄的!算你缴费年限即算工龄!

你不缴费?除"失业期″你不用缴费也算工龄!其它不缴费都不算"工龄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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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如你在某单位做一段,人家肯定是计算你的工龄的,因工龄不同待遇有差别(主要体现在带薪年***),签劳动合同也有不同要求。其间你没工作或自己零星干点什么,当然没人给你计算工龄。

你说的灵活就业人员,是下岗职工,还是没有进企业,单位工作的,不存在工作单位?这是有区别的。一般说,灵活就业人员主体是下岗职工,这是有工龄的,包括实行社保制度前的工龄,也就是视同缴费。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一直是个体户,自己做小生意。没进过企业,单位工作,这是不存在工龄。换句话说,所谓工龄,是指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年限,也就是工作了多少年。在1992年前,参加工作的工龄,是视同缴费。下岗职工,是因企业改制,而下岗。本就是在企业,单位工作了多年,这工作年限,就是工龄。如是1992年前 参加工作的,即使下岗了,也有视同缴费。

我认为,灵活就业不计算工龄不要紧,只要参保缴费按规定计算缴费年限就可以了。这是因为,缴费年限是参保人退休后,唯一和专属计算养老待遇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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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是以工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有工龄说明他有稳定的工作和单位,工龄是职工劳动贡献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计算工资***待遇的主要载体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因无工作单位,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能夠以较低缴费挡位参保缴费,并按规定计算缴费年限,就足夠了。他不具备计算工龄的客体单位,也没办法如单位职工那般,享受工龄的相关待遇。

很显然,灵活就业人员计算工龄,不是可以不可以的问题,而是有无现实作用与可行性的问题。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你要工龄有何用?但是,有无缴费年限那就非同小可了,那是事关老有所养与尊严养老的大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为什么不计算工龄?从基本道理和现实需要入手,已经讲的十分清楚了。这并非职业歧视,也不存在人为制造等级差别。这样的认知与理解,没有任何的事实根据,是自寻烦脑,也完全多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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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灵活就业人员为什么不计算工龄呢?是就业歧视还是等级差距?首先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是你正常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那么你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可以正常计算的,并且所谓的累计缴费年限就是我们的工龄,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工龄这样的说法,它指的就是我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每多缴费一年,那么将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就会是比较多的。

但是你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正常的去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也就是说虽然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就是属于这种临时性的用工,或者说属于这种不确定性的用工,没有建立全员制的劳动合同,但是你自己又没有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加个人社保的话,那么很明显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就不能够正常的来计算了。所以说最终养老金的待遇肯定是会比较偏低,或者说没有。

我们任何一个人想要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就要达到一个条件,那么就是累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15周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否则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我们可以自行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建立相应的社保账户,然后依法去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那么都可以认定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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