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依申请进行,根据申请途经分为两种:居家个人申请,由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监护人提出;机构集体申请,由老年人入住的养老机构提出。原则上暂不接受正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老年人的能力综合评估申请。
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个人居家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申请应按照实际居住地选择评估机构;机构内入住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申请,由区民政局按程序委派评估机构,或由养老服务机构自主选定评估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内,长期异地居住的京籍居家老年人的评估申请,应按照正常流程由老年人及其家属提出评估申请,自主选择评估机构,由具备评估条件的评估机构上门进行评估;津冀蒙(指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养老机构内入住的京籍老年人的集体评估申请,由所在的养老机构通过“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自行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暂不接受长期在外省市(非津冀蒙地区)居住的老年人的评估申请。
异地居住的京籍老年人的下列情况可接受评估申请:
1.所在地京籍老年人相对聚集,集中提出评估申请;
2.所在地与本市互认评估结论;
3.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与评估机构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1、有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下进行工作。
2、不断更新和学习老年人照护知识,积累工作经验,使自己在老年养护专业上不断进步。
4、负责巡视老年人入住区,观察老年人有无不适和异常。保护老年人的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5、及时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问题,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进食、饮水、协助如厕。等。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9月17日上午,民政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11月1日,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当月交的下个月就能查到
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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