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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包帮专员,养老机构人员外包方案

  1. 用人单位帮非本单位员工挂名让他缴纳社会保险,可行吗?

用人单位帮非本单位员工挂名让他缴纳社会保险,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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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帮非本单位员工挂靠帮名让他缴纳社会保险,可行吗?

这个叫做社保挂靠,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养老机构包帮专员,养老机构人员外包方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对企业和对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应该是可行的。

社保挂靠是指想要购买社保的个人,由于某些原因,没事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就将社保挂靠在专门办理社保代缴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为其购买社保。

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虽然社会保险法要求劳动者必须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缴纳社保,但社保代理也是一项人事外包业务,可以把社保业务交给第三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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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社保挂靠对企业来说可以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具体来说吧:

一是可以帮助人力***部门从繁重的重复***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二是可以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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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这事我认为不妥。原因是:社保的五险一金很大一部分是企业支付的,如果被代办人只缴自己的部分,那企业就等于白替他缴另一部分,几十年下来也是一笔开支,这没道理。况且这也造成企业每年每月的成本都不真实,扩大了开支,违反了财务规定。退一步说,即使他个人全缴,企业财务这笔钱的收支怎么下账呢。难道企业可以代办社保吗(指中介服务性质的)?综上,我认为这种作法不妥。

用人单位帮非本单位员工挂名,让他缴纳社会保险可行吗?目前***用挂靠单位缴费情况比较多的,也是可行的,但是总体上还是不提倡。参保人员通过挂靠单位帮助缴纳社保,也是弊大于利的,下面具体分析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可以解决不能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职工社保的难题。

目前很多地方都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社保一般都要在户籍所在地才能参保,还有部分在外打工的人员,离开用人单位后,由于没有当地户口无法在当地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社保,因此只有找一家朋友或者熟人的公司进行挂靠,以该公司员工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已达到今后在当地办理退休的目的;但是根据我了解的情况,目前很多地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在非户籍地参保的政策是放开了的,特别是已经在当地缴纳过社保的人员,即使没有当地户籍,也允许以个人身份在当地继续缴纳,比如重庆市就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可以解决女性提前五年退休的问题

按照目前的退休政策,女职工为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为55周岁,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纳,需要55岁才能办理退休,但是如果挂靠单位缴纳,可以在职职工身份,50岁就可以办理退休;

第三,可以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个人办理社保时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而挂靠公司缴纳后,虽然住房公积金的钱还是全部自己交,但是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来办理住房公积金***,在个人购房时,可以节约一大笔***利息,这也是非常划算的。

第四,挂靠要多缴纳社保费用,但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

个人缴费只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项保险缴费加起来,个人全部承担25%到28%左右的缴费比例,即养老保险承担20%,医疗保险承担5到8%;但是如果挂靠单位缴费,自己要承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生育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1%,总计承担的缴费比例为34%,比个人缴费多了6到9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帮非本单位员工挂靠缴费,有好处也有弊端,可以帮助员工解决异地缴纳社保和按照在岗女职工50岁办理退休的问题,但是要社保缴费比例要比自己缴费多出6到9个百分点,是否可行,我认为能帮助解决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就是可行的,多交的费用,是自己愿意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也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