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与家庭,家政有关的服务性的工作,都应当是属于家政服务行业的。
至于你问的是否适用于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事,你得去上海的负责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部门去咨询。
因为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政策法规,你在哪个地方就得按哪个地方的政策法规办的,你咨询一下也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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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护理员准确来说不算是家政服务行业,但可以统称为服务行业人员。简单说一下两者的区别:
养老护理员:是针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在经过专业的培训机构培训后通过考核方可颁发相关证书,照护老人时必须持有上岗证或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家政服务员:具有家庭服务工作经验,能独立担当日常家庭事物的打理,需要保证地面及桌面的整洁度。
家政服务员门槛较低,有一定的家庭照顾经验即可,但养老护理员所需的资质会更高些,养老护理员需学习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也与家政服务员会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说碰到老人咳嗽时喉咙中有痰咳不出该怎么办?家政服务员可能就会简单的帮老人拍拍,但在养老护理员眼中,叩背排痰是需要专业手法的,叩背的力度多大才适宜,由内而外还是从上之下,不同病情的老人叩背时间需要多久等。
这就是康小护为您回答的“养老护理员是家政服务员吗”这个问题。我是康小护,专注于康复护理行业。
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等机构既类似又有区别,过去的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是非盈利的政府组织建设运行的***机构,收养对象是五保老人和孤儿等照顾对象。现在的养老院就比较多元化,既有以前的***机构,也有个人或民间资本兴办的盈利性质的养老院,叫法和名称也有别于传统。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收费,前者基本免费入住,国家负担费用,后者自费入住,有的收费标准还挺高。
题主所说的养老院是私营的,我就按照盈利性养老院来理解,该养老院如具备法人资格或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就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它就应该与其所招聘的护理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以后,按照社保法规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事宜。
就我理解,题主所说的工作不应该属于家政服务人员,应该视同为企业员工,适用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个人一知半解,不妥之处,见谅!
养老院护理员不属于家政服务,都属于生活服务,家政服务一般都是在家庭,保洁,做饭等,养老院已经脱离了家庭了,可以说都属于生活服务,家政护理员的工作内容也和家政服务不一样,一般护理老人的护理员都受过培训,不仅仅是生活的照料,打个广告,
医护家为半自理老人、失能失智老人、长期卧床患者、慢性病患者护理服务,可以上门护理,也有护理中心,可以让老人入住,并提供一系列护理服务,不同于普通的养老机构只有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护工大姐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专业的护理中心通常配备了完善的医疗设施,护理团队中的人员,均为护理专业毕业的年轻护士。不仅耐心负责,更具备专业的医护知识,针对失能失智老人、褥疮护理、偏瘫、帕金森、阿尔兹海默症、渐冻症、气管切开、鼻饲护理等病症的患者均有更科学和专业的医疗护理知识和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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