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9月17日上午,民政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11月1日,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省民政厅下发通知,为切断病毒可能传播途径,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0年1月26日10时起,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将暂时实施封闭式管理。
根据通知
全省各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原则上实施关停,停止组织集体活动,停办老年食堂。
加强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加强对回院老年人的密切关注。除工作人员外,外部人员不安排探访进入。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春节回家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先居家养老,暂不重新安排入住。失能失智和部分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确需回院时应向家属询问春节期间接触人员情况;
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没有托养老年人的,暂不开门运营,有老年人托养的,按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没有出台,陇南市养老机构目前实行的管理办法是民政部出台的,本市并没有自己制定出台。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8月21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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