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经营项目:综合医院运营及管理;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体检科;中医科;口腔科;眼耳鼻喉科;检验科;药剂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养老服务;慢病医疗;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及保健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医院公司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诊疗(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2、医院公司经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口腔科、***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波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
3、医院公司经营诊疗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这样是只能最大限度的提高合作。提高效率。因为中国现在是老龄化,一个社会老年人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会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发生,如果医疗机构直接进入养老机构,形成医养一体的这么一个生态的话,对于老年人来说是非常好的,因为医疗和养老是永远分不开的,是一家人真正的解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问题。
笔者认为:护理院不算医疗机构。
名称不同,所履行的职责有区别。不然,为什么一个叫医院,一个叫护理院?医院重在行医治病,护理是短暂的,护理院重在护理,是长期的。两者的花资有区别,医院花费大,治好了赶忙走人,护理院花费小,可长时间住下。
至于死亡证明各地情况不同,证明地也有别。不是要火化吗?火化前火葬厂就可以开死亡证明,应该由护理院证人一起去证明方可。另外,还可到本单位报备开死亡证,因为有养老金的人要办理安葬费必过这一关。当然也有死亡后几年不报工资照拿的情况。这可犯法了!或到派出所报备***也行。
不属可医疗机构,是与敬老院,养老院一样。都是护理老人日常生活的场所。如果死亡,需要护理院派人联系去户籍地,地段医院卫疾控中心防疫医务人员查明死亡原因,出具死亡病理证明后去派出所注销户口。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wlbw.com/post/22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