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确认表。
第一步、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第二、村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复印件等材料报乡镇事务所初审,确认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之后将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复核、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第三、参保人所在县区新农保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一、农村交养老保险去哪里办
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原件以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办理步骤:
1、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
2、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选择参保缴费档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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