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市民政局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服务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区直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调节金=(新办法-老办法)×计算比例
(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10%、30%、50%、70%、9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直接按新办法发给。
调节金为负数的原因是老办法高于新办法(缴费工资较低,缴费时间较短会出现这种情况)。
调节金也是作为养老金待遇的一个组成部分 。 根据深圳人社局规定,同时符合3个条件,可以享受每月300元调节金。
一是1992年7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户;三是在深圳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0年的时间。
从中可以看出,调节金也是为了给当地作出贡献的参保人员一种奖励措施吧,是一种激励。
所以,对于深圳的符合条件的部分退休人员来说,养老金待遇包括4个部分,也就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每个省份在养老金计算中都会给退休人员额外的调节金的,具体政策以当地规定为准。
1.
2.
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
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
4.
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
调节金也是作为养老金待遇的一个组成部分 。 根据深圳人社局规定,同时符合3个条件,可以享受每月300元调节金。
一是1992年7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
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户
三是在深圳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0年的时间。
从中可以看出,调节金也是为了给当地作出贡献的参保人员一种奖励措施吧,是一种激励。
深圳调节金是指深圳市政府针对城市规划建设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土地使用超标的建设项目,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金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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