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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养老机构报告模板

  1. 非法养老院取缔的法律依据?
  2. 未经许可私自运营养老机构,如何有效处罚?
  3. 古代皇宫里的宫女和太监结为“夫妻”,皇帝为何不严厉禁止?

非法养老院取缔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准许私行开办医疗组织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对医师注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导致损害的,依法承受赔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未经许可私自运营养老机构,如何有效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古代皇宫里的宫女太监结为“夫妻”,皇帝为何不严厉禁止?

皇帝为什么要用太监?说白了就是防止自己头上多一顶帽子,并且古时候并不是说想做太监就能够做的,首先第一个条件就是从小***,目的就是让他还不懂男女之事的时候就阉了,这个时候不懂长大了也就不想。可是如果他长大后还和宫女私下结为夫妻,说明他即使没有男性的正常功能了,可是他对这些事还是有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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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试问一下,皇帝可能允许他们结为夫妻吗?当然不可能了,每一个朝代的皇帝都对这种事情是明文禁止的,绝对不允许,只要被捉到绝对是重罪。在皇宫中,太监和宫女在一起叫做对食,其实这种关系说白了就是找一点感情的寄托和慰藉,因为太监已经不是正常男性不能娶妻生子,宫女一般情况下也是老死宫中,等宫女到了一定岁数便会被送去指定的地方

皇帝对于对食这种现象是非常厌恶的,每个朝代的惩罚都很严重,有趣的是历朝历代惩罚最重的是明朝,对食最为流行的也是明朝,在明朝的时候如果被捉到对食,最轻也得是当着所有宫女和太监的面直接杖毙,以此来警示剩下的人。

杖毙是最轻的惩罚,正常情况下都是直接剥皮,剥皮的整个过程也是要所有的宫女和太监去观看的,最早提出严惩的便是朱元璋,使用剥皮之刑的也是他,讽刺的是从朱元璋之后,明朝皇宫中对食的事情频频发生,明朝对食现象是中国古时候所有朝代中最泛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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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对食,就是宫女跟太监谈恋爱。为什么叫对食呢,因为太监在宫里当差,是没有炉子的,吃的东西都是从外面带进来,久了当然就冷了。而宫女在宫内,有小炉子。所以太监就会请某位宫女代为热一下。等于宫女有个微波炉,太监请宫女为其叮一下。

这一热,感情就来了,热好后,太监也会请宫女吃东西,两人坐着一对食,这就来事了。

这个习俗到现在还是一样的,现在的谈恋爱,主要内容不就是一起吃个饭,然后带上身份证电影票?只是人家不用后面这些费钱的功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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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叫菜户的,对食是宫女替太监热吃的,菜户就是太监替宫女出宫买东西,宫女是不能出宫门的,太监就有这个便利。是菜篮子爱情。

话说,对食是谈恋爱,随时可以分手,菜户就相当于夫妻了,有固定的,而且相互之间还会吃醋。

比如魏忠贤的菜户客氏,原本是魏忠贤兄弟王国臣的,是魏忠贤仗着自己帅功夫好抢过来的。这是宫女恋爱的情况。

皇帝管不管呢?当然管啊,朱元璋就规定,太监谈恋爱,没别的,直接剥皮。但到了后面,太监的权力越来越大,谈个恋爱就不是事了。

当年朱元璋还特地说,不让皇帝重用太监呢,但后面的皇帝哪个不用太监?这是没办法的,开国皇帝小时候见过的事情多 接触的人也多。而帝二代帝N代么从小接触的就是太监,你说他不跟太监亲,难道跟外面的人亲?

都是自己人了,自己佳丽三千,人家只是精神上谈个恋爱,那还有什么不行的。

所以,太监对食就没什么大事了,尤其是大太监。像魏忠贤跟王国臣争风吃醋,还是皇帝朱由校从中调解呢。

就让葛大小姐来回答这个问题

古代皇宫内的宫女与太监结为夫妻,不能叫做严格意义的夫妻,有一个私密的称呼,叫做“对食”或“菜户”。

“对食”和“菜户”称呼的起源!

明代《宫廷睹记》中有记载,宫女多称所配宦官为“菜户”,宦官称所配宫女为“主儿”。明清时期的宦官是不允许自己开火做饭的,太监晚上值班的时候,膳房就会为太监提前准备好饭菜(不是御膳房,御膳房是给皇上做饭的),并不是谁都能随时吃到热饭菜的,面对冰冷的饭菜,太监往往去找相好的宫女去热一热饭菜,这么一来二去的,感情就升温了,就走到一块了。

其实,想想这种事情也很正常,太监虽然是个不完整的男人,但是看到皇上夜夜当新郎,自己却天天当出气筒,干粗活,找一个感情慰籍也不过分,宫女和太监差不多,宫里规矩多,压力大,要想被皇上宠幸,飞上枝头变凤凰基本比登天都难,宫里呆久了,也很寂寞,刚好,太监来了,虽然不是真正的男人,但是聊胜于无,两个人走到一起来,无非就是聊聊天、吃吃饭,虽然不能有身体上的慰藉,心灵上却能够得到很大的鼓舞。

太监算不上正常的男人,但是,那些相貌俊俏、油嘴滑舌、心眼活络、路子灵通的太监,就格外受宫女们的青睐,做一些望梅止渴、聊胜于无的荒唐事,平时帮宫女做一些体力活,宫女给太监做点好吃的,相互体贴,晚上没事就数数星星聊聊天,这种生活还比比较单纯的。

其实,这种非正常的配偶关系,也是非常可悲可叹的,深宫如海,无论太监还是宫女,一脚踏进去,就归期茫茫无所知,一辈子孤独终老,找个伴,搭伴过日子,排除一下寂寞,也是人性的释放。

据末代太监孙耀庭回忆,他年轻的时候像正常人一样有欲,对女人异常感兴趣,于是和身边玩的好的宫女对食。大太监魏忠贤发家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和皇帝的奶妈搞到一块儿(对食)了,太监和宫女结成挂名夫妻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于一个宫女入宫很久而无对食,会遭同伴取笑为“弃物”。

电视剧《宫心计》和《甄嬛传》里都有对太监和宫女对食的描写,例如《宫心计》里的司诊和布公公,《甄嬛传》里的苏培盛和谨汐,如同情侣以上,甜蜜幸福,温馨浪漫,甚至得到他们主子的默许,为他们提供方便

谁说没有严厉禁止?明清两朝对“对食、菜户”一向严令禁止,违规者皆廷杖处死,却是禁而不止,“对食、菜户”现象一度成为完全公开,***参与的潜规则。

太监是不完整的男人,他们虽被净身,但仍有性的需求;宫女是完整的女人,但除了皇帝,任何人都不能动她们,这只会让她们更加饥渴,而双方都有对感情、婚姻家庭的需求。这种共同需求促使宫女和太监走向一起,产生了一种畸形的情爱生活方式——对食。

其实“对食”一开始是指宫女之间自愿结合为“夫妇”,也就是我们如今常说的“拉拉”和“蕾丝边”,“对食”双方只是在一起玩玩,化解寂寞,财产和生活是独立的。

在明、清两代,皇权达到顶峰,皇帝可以坐拥三千佳丽,却使用封建礼教对他人严格束缚(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对“对食”现象屡次下发禁令,严令禁止,但实际情况却是禁而不止,“对食”之风反而更盛,并且发展到新的更高层次——“菜户”。

明代沈德符撰写的笔记***《野获编·内监·内廷结好》记载:“内中宫人鲜有夫配偶者,而数十年来为盛。盖先朝尚属私期,且讳其事。今则不然,唱随往还,如外人夫妇无异。

也就是说,在明代以前,“对食”还是隐私之事,大家都是偷偷摸摸地干,到了明代万历年间,已经发展到公开进行,夫唱妇随,与正常夫妇一般无二。

看到没有,人家搞“菜户”跟民间正式结婚一样,有媒人撮合,要订婚、盟誓,对彼此忠贞,不能和别人乱搞,有的甚至一方死后,另一方终身不再婚配,跟贞夫烈女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