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说明谁有责任。社会各种个体单位在社会管理的发展中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是社会发展风险,那么个体单位在积累利润的同时要承担风险责任,对吗?也就是说养老院要承担这次事故主要责任,也就是承担了风险。
养老院有责任,有***,还收留他,而且家属更有责任,这样***的人,必须留在家里,不能随便出入,家属没有尽到责任,必须严惩,敬老院必须负责,没有尽责,这样的敬老院关门,
管理方有问题。***患者不能入住这养老院,因为有专门的专为精神疾病治疗修养为主的疗养院。***患者入住普通养老院,不安全系数太大了。如果非要入住,院方应为他们提供专门场所,严格与普通养老院分开。此次***,如果鉴定***者在***时属于发病时期,则不承担法律责任。院方要承担的,此***的全部责任。包括平时的管理和监管责任。总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者伤人时不属于发病期,同样要承担***的大部责任。
伤人者有***史,就应该通过司法鉴定,伤人时是否精神正常。如果伤人时段,精神正常,就必须负刑事责任。如果伤人时段,精神不正常,就必须由其监护人家属负民事责任,同时,养老中心监管不力,也应负部分责任。
谢邀!
山西忻府养老中心,一位老人被有***的同室室友殴打后死亡!
这问题养老中心与殴***家属有民事赔偿责任!
养老中心收养***史的人,应该是对***史人多观察!***体质强
壮的话应该考虑到危险性!应该是加强防范,隔离等
***史家属民事赔偿是肯定少不了的,***史人在***时,要有医学观查,权威机构对打死老人时病情认定,是否不清楚时犯罪,这监定是要时间。
精神病人在我国法律上负刑事责任较轻,发病时基本不负刑事责任。
其家属与监管部门负民事赔偿责任!这个是必不可少的
关于***患者养老,笔者建议特殊人群应隔离养老,不能和正常人群一起,会有不可遇见的风险成在!。
行凶者卢某殴打老人近两个小时致其死亡,性质非常恶劣,已明显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触犯刑法,本应受到刑法的追究,怎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虽有自首且主动赔偿医疗费从轻处罚情节,但也有从重处罚的情节,应受到刑法的严惩,判处其***,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首先要说的是保姆殴打老人即无职业道德,又无个人修养,更触犯法律,被判刑应该丶罪有应得。我己年近花甲,服侍和陪伴过父母双亲和其它亲人走过最后时光。尤其是父亲即将过世的几个月时间里更是难熬,白天为养家要上班由母亲照顾,晚我照顾。当时父亲已百病缠身,决无康复可能。他本人很烦躁,一会要翻身一会要解手一会要吸痰稍安静几分钟想打个盹,说不定又有事。总有没完没了的事要做。那时的心情,即不想亲人离开又没能力服侍让他舒适一些。受疾病折磨又有没完没了的要求。服侍的人一但长期睡不好就会心生烦燥。发脾气也就很难免了。但做为职业保姆,和病人儿女不同,没法控制情绪你可以选择退出,***是万万不可的。现在一些缺少责任心的人士不愿生育,他的想法是年轻时玩乐,老时花钱顾人养老,疏不知,到时谁愿挣你的钱。即使有,你倒在床上不能动,话又说不真,自已权益如何保证?没一个从小就付出一生感情的人做监护,那时你有钱沒钱期实也没啥区别。
世道、规则,还有人心。
这个事情,突然让我想起《人间规则》这部剧中的一个案例:康复中心的老人风波
在这个案例中,某康复中心被举报存在“粗暴待老”的行为,女主为老人们伸张正义,却不想被康复中心以及请的公关下套,然后经过一些列的斗智斗勇,最后终于真相大白。
而事实就是:
老人被虐待属实,然而因为正院长粉饰太平,护工怕丢工作缄口不言,老人和厨师被公关威胁,让这件事扑朔迷离。(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这个剧,算不上多优秀,但每个事例似乎都有映射,能给人思考)
我不知道题主的这件事真相到底如何,但我不希望真相不会和这个案例一样。如果这些就是隐藏在背后的真相,那就太可怕了。
最后,我还是希望每一对父母都能在孩子的身边幸福养老,就像小时候,即使家里再穷,他们也不会把孩子寄样出去一样。因为没有什么是一家人在一起更好的了。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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