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保费收缴职责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改革实际,删除了保险费收缴职责,调整为衔接职责。
二、调整办事流程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加参保群众办事便捷性,推行互联网服务渠道和窗口服务并行,线上线下一致,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服务渠道,社保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审核,告知审核或者办理结果,完成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各地人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最低缴费额。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助和资助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地***设定的年度最高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三)***补贴。省和地方***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缴费补贴由省和地方***按2∶1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补贴标准,具体办法由各地人民***确定。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地人民***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农村基础养老金上涨的地区,6月份,湖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月115元,比国家最低标准高了22元,与甘肃省一样,居于中下游水平,毕竟100多元的养老金确实不够花。
就现在来说,农村的一般在60岁后是能领到100多的,但是事实上一般人只能领到30或者50,而且是30的最多(当然,他们大多数都没有交养老保险,没交也同样能领,不过30块能干什么?);因为现在的政策是属于实验阶段,所以应该没人能确切告诉你60岁后能领多少。
由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内的养老金额、退休时上年度的社平工资这三个主要参数来计算。另外还涉及到历年的社平工资。所以无法计算。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有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调节金
以上四项相加
关于“湖北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问题,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2、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0.5%、1%、2%;
6、生育保险:单位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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