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满1年且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市、县(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新建、扩建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10000元,租赁改造经营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8000元。在机构正常运营满1年后,分4个年度到位,首次支付为补助标准的70%,以后每年按补助标准的10%支持。
(2)日常运营补助。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满1年且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
(3)购买服务补助。各级政府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助。
(4)贷款贴息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贴息补助。省级按照同期三年期***基准利率的30%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照省级同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关于是否享受编制,这个问题,我也看了不少文件,这个国家的大方向好像是分类区别对待,跟养老制度改革一样,分老人、中人、新人三个等次,变现在的编制管理为岗位管理。(一家之言,供参考)
1、对于老人。也就是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应该属于原待遇不变,继续享受编制内待遇,由财政供养,但是,退休后编制随着老人的退休而消除,回收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大编制池再利用,其养老进入全国养老基金统筹发放。
2、对于中人。对于改革年度以前,按照编制内管理,改革以后,与新人一样签订合同,根据工作年限,从而签订固定年限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占编制,退休也继续进入全国养老基金统筹发放、
3、对于新人。也就是改革后,通过招考、聘用等不同形式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不再享受编制内管理,从各地的做法来说,一般为备案制编制管理和合同制管理,与单位签订合同,在组织人社部门和卫健委备案,甚至有些地方,直接在卫健委备案即可。工资发放根据医院收入来定。多劳多得
还有医院这样的属特别注重业务的部门,所以提升学历是王道,毕竟改革方向,不是你我能够决定,。
主要以盈利模式的养老机构,都存在极大风险。特别是私有的,中国的商人道德素质普遍较低,赚钱模式基本都是偷税漏税、坑蒙拐骗。他们为了利益最大化,榨老人养老钱,以最低工资聘用最廉价的服务人员,致使老人连最基本的服务都难有保障。生一个好、国家养老也好,鼓励生育也罢,国家是以朝阳产业考虑的,夕阳无限好全是屁话。身为来者,是悲决不是喜,如果想象一下:当老无所依被弃孤守时,当重病临死之际的无助、恐惧、绝望袭来时,当毫无尊严的死去时,生有何喜?生来痛苦、死之悲凉,何必有今世。我认为那些丁克族是最明智者,自己身不由己来到世上,面对残酷的生老病死实属无奈,没必要再造孽了,死即使无惧,活不好死不了,也无惧吗?别傻了,人是在极度恐惧中掉入万丈深渊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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