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5条文解释,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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