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订以下规定:1、离退休干部只能在指定的合同医院和自选一家就近医院就医(必须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的医院)。
2、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必须有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开出的转诊介绍信,否则相关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因急症需抢救的病人,可以到就近的任何一家正规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入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继续治疗。
报销时需要附急诊诊断证明、收费明细单、收费收据需盖急诊章。急诊时,汤药、中成药不列为报销范围。4、普通门诊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需要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收费收据、检查和治疗费明细单、药品明细单;急诊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需要附: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收费收据。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首先要说明一点,我国进入小康社会后全国人民免费医疗有望实现这个宏伟目标。那么你提出来的问题70岁以上老人看病是否可以免费治疗,这个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免费医疗是全国统筹一盘棋,不能说;7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医疗,60岁以上老人也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因而我们认为这个方法不可取,医疗保险制度产生混乱,要统一实行全国免费医疗,我们这一代人也享受到了国家免费医疗,只要有一家定点***医院,我们去看病到单位医务室拿一张记账单就可以了享受了几年。所以说;我们全国人民看病免费医疗的日子不远了。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是要留住儿女在家乡从业养家糊口,儿女在身边照顾老人们的身心自然也会健康;关于乡村医疗问题本应该公平对待,农村百姓也是中国公民,医疗服务医保等衣一视同仁。
空巢老人的话题一直是在网络上,媒体上被讨论的话题。因为这是一个及待解决的问题,很多空巢老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身心都有问题,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关护,有的空巢老人的遭遇也比较悲惨。空巢老人在城市和农村都存在,而农村的空巢老人有越来越多的趋势。所以农村空巢老人引起了政府的重视,2020年的两会***工作报告上提出要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医疗服务。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好政策,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下面就给大家说一下我的看法。
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子女考上大学,在外地大城市娶妻生子,并工作。平时无法回来,家里老家由于不习惯城市生活,不愿意和子女一起生活,独自在农村生活。有的子女不愿意让农村老人和他们一起生活,怕给他们丢人,带来麻烦。这样的人虽然少,但还是有的。这是空巢老人形成的一个原因。二是子女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剩下老人独居。三是老人的子女因各种原因去逝了,只剩下了老人孤独生活。
空巢老人由于没有子女照顾,大部分都觉得空虚寂寞,不善和邻里交流,身体不是很好。多年前我们这里一位空巢老人,就发生过一件悲惨的事。他的儿子在北京工作不常回来,老人和他的妻子在农村生活,有一段时间他的妻子去北京找他儿子去了,家里只剩下了他自己,由于他也不善和别人交流,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突然有一天,他的邻居发现好长时间都没看到这位老人出来了。心说别出什么事吧?于是就决定去看看,到门外根本就叫不开门,并且还闻到一股臭味,邻居就感觉到可能出意外了。于是就砸开门进去看到了一幕令人意外的场景,老人不知道啥时候已经去逝了,由于温度比较高,尸体已经严重腐烂了。
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事啊!如果老人身边有人照顾,发现有病及时就医,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我认为这次的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医疗服务的政策非常好,非常有必要。我不知道这项医疗服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但是我觉得应该给村级医生,或者乡级医生一项工作。那就是村级或者乡级医生必须定期,一个月一次或者两次给农村空巢老人进行上门医疗服务,比如进行一些简单的初级检查,这样也能及时发现一些疾病隐患,避免老人一个人的时候发病出现意外。除此之外,还应该给农村空巢老人心里辅导。
总之,这是一项非常好的政策,是农村空巢老人的福音,希望能认真的开展并执行下去。
#原创#
切莫道德***
八旬老人👴
生命垂危
使用常规手段治疗即可
医生要插管
看似在治病救人
但是这样的大动作
也许会让老人家在痛苦不堪中强拖几日而在痛苦中逝世
如此折腾老人家
八旬老人生命危,医生要插管治疗,是处于人道主义和医院利益。家属拒绝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病情严重,插管治疗老人受罪,尽管多活几天,没有尊严,产生巨额费用,得不偿失。不存在不孝顺的问题,不要道德***。
我也已近八旬。
我想任何事情都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老人的病不是不治之症,而只是痰堵了咽喉,插管它后就能医治,花不了多少代价就能多活三年五载,那么家属拒绝插管确属不孝,是急于摆脱老人。
但是如果已经是[_a***_]晚期,大范围扩散,或是脑溢血严重,这种情况下,家属拒绝医治,就不算不孝。
因为冒着人财两空,家破人亡的危险,让老人能多活一天是一天,其实是多受痛苦。
所以我对两个儿子都说过,人总是要死的,这是自然规律。年过八旬,有了现代医学难于挽救的病,不要过度医疗。何必多受那象凌迟般的痛苦?
此题不应以插管为标准,而应以医生判断能否医治和后果和生存期为标准。
柳州老杨答:八旬老人生命垂危,医生要插管治疗,家属拒绝,这不是不孝行为,第一,插管治疗就一定能救活并且能康复吗?第二,每天天价的治疗费家属承受得起吗?所以我认为尊重生命、孝敬老人就是尊重生命的规律。放弃低质量、高费用而且一点把握都没有的抢救绝对不是不孝行为。恰恰相反是尊重生命理性的人性行为。
老人插管那个动作好痛苦的,我继父那天病重,医生说要插管,因为老爹的亲儿子出差没赶回来,我不敢当家,就同意医生的建议,结果才知道插管好叫病人痛苦啊!我不忍心看着继父已经奄奄一息了还受那罪,就制止了医生继续插管的打算,因为老人已经九十三岁了,真的不忍心的,这样我才知道插管是怎么回事,后来妈妈虽然瘫痪七年,但没有住医院,更没插管,妈妈九十四岁走了,我也告诉我的孩子们,以后我到了最后时刻,一定要不抢救,不开刀,不插管!
人们的思想惯性认识在关键点有些憋屈,总拿特殊归结于常规去想。农合什么时候可以说人死了,预交的钱可以退?保险亦无此说。
农合是针对个人主体的,即便初一交了钱初二没了也无道理退款的,没存此项规定,同样没注明期限,这就没任何人可以钻营说法的空隙。所以想退款的想法不切实际,也没理由说一大堆道理,须知这是一公益事业,保不了各种理由都能成立。
交养老保险,过六十后开始领取,所领取总额数分两个基块部分,一是国家所给以的基础养老金,二是自己所交部分总数除以139两部分相加总数是应得领额度。楼主所提得是过六十或着人去世了怎么办,具我了解国家专门为此有所规范安排,老头死了自己所交没有领完部分可转老伴,老婆死了可以转给老头,二老都去世了余部可转儿女,说明一点的是余部是指六十岁起另加一百三十九个月起间,大约七二岁前,过了这个时段视为介段完结,过了这个时间段如果还健在可继续领取囯家贴补部分和自己应得部分。
人死了,预交的医保原则上是不能退的?所有的医保,只有参保本人才有资格享受医疗保险服务,其他的人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利。
况且,人都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还要这些没用的东西做什么?医疗保险,只有参保本人通过住院治疗,医保才能发挥作用。否则,买了也是白买,交了也是白交。
对于普通人来说,买任何的保险都有点不划算,有点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如果经济基础差,如果没有多余的闲钱,还是不要去买什么保险?
这个情况真可以退还,找当地***给你办医保的就可以,但是要是比如2020口缴成功2021年社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可以去申请退还。2021年1月1日死亡的就退不了
答:新农合不是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的全名,叫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简称新农合。实际上就是你个人,与国家政府签定了一份,合作医疗保险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如果在一年当中,你沒有住院,你交的新农合保费,***就会用这笔钱,给别的住院村民,进行合作医疗保险费报销,这是一个千家帮一家的政策。
由此可见,你如住院了,无论花多少钱,国家都会按照比例,用别人交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费,和国家专项医疗保险补助金,给你进行住院费报销。所以,新农村合作医疗费,从你交钱的那一天起,你的合同就开始生效了,这笔钱是不能退还的。
(原创于202O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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