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区户籍老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月享受新农保养老待遇:
1、本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不需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2、本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按期连续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本制度实施时,未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领取流程
1、申办人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当月20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
3、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关于2023年7月份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具体缴纳金额,目前还没有官方公布。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也会根据不同的工资和工作时间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般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对较低,但具体金额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佛山养老科业务项目列表
5.为退休人员重核养老金。
6.为退休人员领取退休费进行年度的资格验证。
8.为在职人员出境定居办理用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账户金额。
1. 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4800元共11个档次;
一、首次领取待遇时间在2020年1月至6月的退休人员,按7860元基数重新计发的待遇低于原计发水平加上2020年度调整额之和的,仍按原待遇水平发放;按7860元基数重新计发的待遇高于原计发水平加上2020年度调整额之和的,补发首次领取待遇时间至2021年8月的待遇差额(含2021年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定比增加部分的差额)。
二、首次领取待遇时间在2020年7月至12月的退休人员,按7860元基数重新计发初始待遇,并补发首次领取待遇时间至2021年8月的待遇差额(含2021年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定比增加部分的差额)。
三、首次领取待遇时间在2021年1月至8月的退休人员,在2021年计发基数公布前,暂按2020年计发基数7860元预发基本养老金,待2021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再重新核发待遇和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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