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交材料:
《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内容拓展:手续流程:
退休后跟随子女生活不在原参保地的,社保这样处理养老保险不需要转移,还是由原来的社保局继续发放退休养老金,你在居住地的银行取款就行了,只是每年需要做一个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手机上可以完成第2个医疗保险,需要出具居住地的证明,到原参保地医保局做一个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你的社保卡就可以在居住地住院正常报销结算了。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 退休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后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医疗转移的办理程序,以石家庄为例: 1、所在单位每月一日至十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办理终止申报人基本医保关系; 2、所在单位向网络信息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提供拟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全称、地址及邮编。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出; 3、网络信息管理科审核转出基本医保关系职工信息及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转出意见; 4、通过审核的,网络信息管理科,增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给予转出申报人基本医保关系; 5、未通过审核的,告知原因。
医保和社保是可以转移的。退休后,基本社保关系是无法转移的,但是领取养老金可以办理异地生存认证,居住地和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都参加了人社部异地认证平台的,可通过原企业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提出异地联网认证申请参加异地联网认证。就不用每年回原籍按指纹了。
医保可以申请开通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在居住地到指定开通异地就医的医院直接住院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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