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日,河南省消息,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底之前办理退休并领取待遇的人员提高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比例为4%,于7月31日之前补发到位,此项调整将惠及全省535万退休人员,而具体的上调方案如下:
1、定额调整:
2、挂钩调整:
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就增加1.3元,不满一年的可按一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部分,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计算。
3、倾斜调整: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凡是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增加40元/人/月;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增加50元/人/月;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增加60元/人/月;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增加70元/人/月;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增加80元/人/月;
年满90周岁,增加90元/人/月。
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
各地要建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具体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各级福利***公益金要列出一定比例,“以奖代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延迟退休政策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
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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