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准许私行开办医疗组织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对医师注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导致损害的,依法承受赔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武汉晚报讯(记者徐锦博 通讯员戴良军)记者18日从武汉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部署会上获悉,武汉四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今年将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
市区相关部门近期排查发现,武汉7家养老院有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将被挂牌督办。据介绍,7家养老院存在未按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照明设备等26项火灾隐患问题。
武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的养老院,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取缔、关停、撤并,9月10日前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实现6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记者了解到,因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无法整改等原因,去年以来武汉已关停8家养老院,今年将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解决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有关问题。此外,下半年将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价,力争年底前每个区都有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中心城区有四星级养老机构,全市创建一批五星级养老机构。
谢谢邀请:坚决支持,不得取缔,还应该鼓励民营企业多开办养老院。
你想想,三位老人,每人每个月1500元,共计45OO,一日三餐,水费,电费,场地,设备,能赚多少?那种做法简直是慈善机构。
在今天的物价下根本赚不到钱,主要是看将来发展,或者提高一点收费。
政策应多鼓励这种做法和政策性扶持,积极完善承办者管理和各种政策性要求事项对接,努力提高养老机构自身水平。
如果三位老人经济条件许可,那么这样挺好,只要这位58岁阿姨尽心尽力,这是一种养老新模式,既减轻国家负担,又实现了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办。大家都愿意,两全其美。
随着我们国家的人口老龄化,养老方面应该探索新模式,老人们自己也乐意,经济负担也不是很重。五十几岁的阿姨也可以人尽其才,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们老家有一位五十几岁的女的,在自家照顾父亲,哥哥,以及九十多岁的婆婆,当然她照顾自己家里人是没有收家里人的费用的,因为她的父亲和哥哥都生病,想反九十几岁的婆婆身体还不错。这样的情况,她的哥哥的孩子们应该酌情给她生活费。
老年人养老可以去养老院,但是我相信更多的老人愿意居家养老,自在舒适,如果像这位58岁崇明岛阿姨照顾三位老人,适当收费,大家都愿意,那么就是很好的养老模式。值得大家学习,社区或者村委会最好再配有一些技术不错的医生,这样,老人们能老有所养,小毛小病就近医治!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wlbw.com/post/14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