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eem是微电影是《隐匿的数字》中的虚拟定义,是一个3和4之间的整数,也被认为是进入四维空间的通道。
电影中的数学家利用马克笔证明了出来,但由于不被男主人公心理治疗师西蒙以及大众接受,而被关进了病房,但最终却离奇地消失在了病房之中。
西蒙突然想起小时候坐车撞死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数学家,因为当时地上散落着他的马克笔和糖豆。由此推断,数学家成功地进入了四维空间,回到了过去。这个整数现实中并不存在。
因为这个john不是英文原创,这个名字最早出现于旧约圣经,是和耶稣齐名的施洗者的名字,中文音译的希伯来语发音为约翰南,最早中国的对这个名字的翻译也是根据希伯来语发音翻译为约翰,后来这个名字进入欧洲各国后读音发生变化,在法语中发音为让,在西班牙语中发音为胡安,在俄语中发音为伊凡,这个名字跟随法国诺曼征服进入英国,但英国人根本不会发让这个音,凡是让的音都被他们读成了酱,但总不能为了英语改了希伯来语的发音音译吧?而且酱多难听,所以说,普通话翻译的约翰更接近原音本意
John这个单词很奇怪,本人的中学老师、大学老师都明确告诉我,这个单词应该读作“Jong”。可是,本人却不止一次在欧美***剧中听到有欧美人士将其读作了“Yohan”。不仅是John这个单词,还有以其为“前缀”的许多单词也是如此,如Johnson有时候就被读作了“Yohansen”。还有Johnny,著名影星约翰尼·德普的名字就经常被一些欧美人士读作“Yohanni”。
长期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本人。后来粗略查找了一下资料才发现,原来John这个单词根本就不是英语原创词汇!再说直白一些,其实就是英语系国家抄来的。John这个单词最初来源于古希伯来语,后来经拉丁语转译、传播到了欧洲,最后才被英语译作了John。换句话说,英语只不过是John这个单词的二道贩子而已……
当初拉丁语在转译时将古希伯来语的Yod词头直接音译作了J,读作“Y”。时至今日,不少拉丁语系的语言中依然将J读作“Y”。英语在转译拉丁语时索性直接照搬了这个词头,于是便有了现在我们看到的John及其衍生出的Johnson、Johnny等等单词。
可问题来了,英语中的J是可以读作“Ji”的。于是,英语中John这个单词的发音开始出现了偏差,有一部分人直接按照英语的传统拼读习惯,将其读作了“Jong”,其中的h不发音。另外一部分人则根据拉丁语的原读法,将John读作了“yohan”,继而又有了诸如“Yohansen”“Yohanni”之类的读法。后来,这种不同的读法又逐渐衍变成了某些特定英语方言区的不同拼读方式。说白了,其实就跟我们中国的广东人读酒作“Zou”而北京人读酒作“Jiu”差不多。因此,John这个单词读“Jong”或者读“Yohan”其实都不能算错,不过就是英语不同方言的不同拼法而已……
最后再来说一说我们中国的“约翰”。其实,中文中的“约翰”一词并不是来自英语,早在英语大规模传入中国之前,“约翰”这个翻译就已经存在了。它是根据古希伯来语的发音直接音译而来的,是绝对的一道贩子、甚至比英语中的John更加接近原汁原味!但翻译这种东西,百人百样,Trump不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吗?特朗普、川普,难道就必须有一个是错的吗?再如品牌Johnson,不还被两岸翻译为了不同的强生和娇生嘛!可作为名字时,它有时候却又被翻译作了约翰逊或者约翰森……就算您把John翻译为月韩或者囧,恐怕也不能算错吧?只要您自己能看明白就行!
【注】上文引号中的字母为汉语拼音拼法
John这个名字是从希伯来语的Yohanan来的,约翰是汉语对Yohanan的翻译,John是英语对Yohanan的翻译,汉语对这个词的翻译是基于他的起源和本意,而不是基于另一个语言的翻译。
Yohanan经过了演变变成了英语的John,然后又经历了另一条线演变成了汉语的约翰,但是本质是一个意思,所以汉语使用了他更本来的翻译约翰。
当然了,这个Yohanan在希伯来语里面不是完全就这么写的,但是你能感觉出来他的发音吧,和约翰是更接近的。
还有今天,有很多音译的翻译,当你觉得,这个词的中文发音,和他的英文发音相差太远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因为,这个词并不是英语词汇,英语也是从别的语言里借鉴过来的,他有更早的起源。
约翰确实是错误的翻译。翻译成琼或者强都可以。强更好一点,辅音接近,而且这是男人的名字。港台都是翻译成强。
大陆这边翻译成约翰的理由,很多其他答主也提到了。这个词语源自希伯来语,在希伯来语里发音约翰。
但是大陆的砖家们请回答一个问题,翻译是不是应该标准统一?如果一个英语词汇的音译不是以它的英语发音为准,而是由历史上的其他语言的词源来决定,那很多其他英语词汇的翻译就错了。比如亨利,这个英语词汇源自于法语,按前面同样的标准,应该按法语发音来选择中文翻译,那就不能叫亨利,而应该叫昂热。类似的词语一大堆,毕竟英语里的外来语非常多。
所以做人不能双标,别的词语都按英语发音来,不考虑词源的语言,而唯独john要考虑,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更糟糕的是johnson,翻译成约翰逊。但是希伯莱语根本没有son这个后缀,这是典型的英语后缀,表示儿子。港台的翻译强生才是正确的。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wlbw.com/post/13121.html
上一篇
社区养老国内现状
下一篇
老年养老机构章程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