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民60岁以上可以享受政府发给的基础养老金,没有专门针对65岁以上老人的补贴标准。
江苏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是动态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每一年都会进行调整,2021年省定最低标准是173元,2022年已经公布上调8%,达到每人每月187元,各地在具体执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财政承受能力适当上浮,苏南各市高一些,苏北低一些
南京市自2016年起启动特定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重点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由老年人在项目目录内自主选择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已完成4.3万户改造。
2022年起,财政强化精准引导,实行“***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付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优化改造补贴方式,实施分类保障,政策受惠面扩大到65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至最高3000元/户。
对于***扶助对象等困难老年人,由财政兜底保障,按实际发生改造费用全额补贴,最高补贴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对其他老年群体按改造总费用50%给予补贴,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家庭最高补2500元、65周岁以上老人家庭最高补1500元。
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所占的比例也是越来越大,所以要做好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补贴,是我国高龄老人补贴政策的出发点,也是我国高龄老人补贴政策的基本。从全国和江苏省的政策来看,对于70岁以下的老人基本上不属于补贴范围,但是在特殊群体的补贴标准中,也包含了60岁以上的老人。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老龄委出台的补贴政策中,最主要的文件有两个。一是《江苏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老龄办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二是《关于向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根据这些文件的规定来分析,江苏省关于老人方面的补贴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这个补贴的前提是失能老人,这是有特殊的条件的;二是高龄老人的尊老补贴,也叫尊老金;三是退休人员中对高龄老人的适当倾斜政策。
在困难失能老人补贴方面,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办等三部门的规定,主要补贴内容包含了三项。一是低保家庭中60岁以上的失能老人,这里要注意的是主要是指失能老人,不是失能老人的无法享受补贴政策。这部分是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补助;二是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按每人不低于每月60元的标准补贴;三是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和已享受重残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江苏省30年教龄退休教师因各人学历,职称和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没有统一标准。
如果你是高级职称,在苏南地区,30年教龄退休金有万元左右;而在苏北地区,特别是宿迁,连云港一带,可能只有七八千元,职称低的当然更少些。
除了上述情况外,同一职称,同样教龄,退休早与退休迟的退休金也不相同,特别是2014年养老金并轨后,“中人”和“新人”增加了职业年金,与原先退休的“老人”相比,每个月领取的退休金也相差好几百或近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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