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医保住院费用除了国家统筹支付部分外的费用(医保卡支付+自费支付)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二次报销;
1、 自付超600元可“二次报销”
2、 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人群是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
3、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从40%到70%不等。
4、补偿比例
600元(不含600元)—800元 补偿40%
800元(不含800元)—1000元补偿50%
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补偿60%
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补偿70%
上海市70岁以上的老人,无论是乘公交或者是坐地铁都没有免费的。但上海市政府对本市65岁以上的老人发放老年人综合津贴,老年人综合补贴五档待遇标准为:
2. 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
3. 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
4. 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
5.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上海市老年人综合补贴待遇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上海市***为我们每位65岁老人统一办理和发放上海市敬老卡,用于发放老年人综合补贴。
2022年上海敬老卡还没有新政策
2022年上海老年津贴发放标准 2022年上海老年津贴发放标准暂时没有调整。根据沪民规〔2021〕13号文件内容,具有上海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津贴.
65-6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70-7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80-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
90-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
这是很不幸的事情。不知道老人有没有子女,子女在不在身边。
如果有子女,主要的还是依靠子女。这也是传统观念中,“养儿防老”的最基本的一点。因为现在养老,基本上还要靠家庭,靠子女。
如果没有子女,或者不在身边,又是在家独自居住,问题就比较麻烦了。因为现在靠组织,靠社会,靠他人。总不是最好的办法,不能做到全覆盖。
或者说,不管是街道社区,还是志愿者,他们的照顾和能力范围都是非常有限的,也不能强求他们。很多地方责任心强的还好一点儿,如果遇上责任心差的,就很难说了。
以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讲到在民法典中提到关于”意定监护“的事情。要就是为老人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具有法定职责,对老人进行监护。这是一条比较好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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