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2、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4、支出票据(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批,财会人员方可报帐。生活费用开支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经手,领导签批,方可入帐。
5、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公事确需借款,应经领导人签批,方可借出。
6、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表并列入移交。
7、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500元,由出纳保管,钱款丢失自负。资金做到,帐款分开。
8、财务收支,要严格按照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核算方法以及与使用的会计科目与行政单位基本相同,只有支出列支的科目不同。
行政单位发生的支出在经费支出科目列支,事业单位发生的支出则在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列支。
事业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薪金(离退休费)科目,贷记其他需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科目;事业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记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或经营支出——工资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
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须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其他需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总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养老院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度设置的收入类科目有: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7个。养老院的主要收入有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补助收入等、应根据收入的具体内容计入有关的科目中。
1、捐赠收入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捐赠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2、提供服务收入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提供服务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3、***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因为***拨款或者***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补助收入也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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