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补贴的。这项制度由市财政、民政、老龄办共同制定。补贴的对象为十堰市城区(张湾区、茅箭区、经济开发区)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中60—79周岁失能老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中高龄和失能老人。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可叠加享受高龄津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不纳入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补贴方式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也可以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现金和代金券。
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的制度是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爱老年人的重大民政工程,我们将于财政、民政部门紧密配合,使这项惠民工程早日落到实处。
此项制度起执行,补贴对象的经济状况和年龄由区民政部门核定;补贴对象的失能状况由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
十堰市70发以上老厶有补贴。
十堰市各地高龄津贴标准是多少?
答: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丹江口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发放;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发放;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按500元标准发放。
房县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50元标准发放;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发放;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按500元标准发放。
竹溪县对年满80—84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85—89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90—94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95—99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竹山县对年满80—89周岁(含80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90—99周岁(含90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对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郧西县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按30元标准发放,百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十堰市老年乘车卡是***部门补贴,为十堰年满65岁以上老年人办的一种福利型公共交通卡,以方便老年人出行的***卡,有效的解决了老年人出行困难的问题,只要你年满65岁(包括65岁)以上,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照片到十堰市公交信息中心办理!
2015年6月,市物价局对十堰市殡葬管理所下发了《关于制定十堰城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十价工服规〔2015〕37号)文件。其中,对经营性定型公墓基本墓型制定了最高价格为5250元/墓。
目前,市殡葬管理所所属的十堰和花果两座公墓,销售的有5250元/墓、15800元/墓、39800元/墓、48900元/墓等价格的墓穴。此外,还有壁葬2800元/墓、树葬4800元/墓。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wlbw.com/post/11442.html
下一篇
养老机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