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我国以居家养老为主,养老院、社区、街道为辅,居家养老占了90%以上的绝大多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成了有些老人的梦想,随着独生子女的长大,独生子女的父母慢慢进入老年,一对独生子女上面四个老人或六至八个,老人依靠独生子女的想法是不可能的事。
这是中国最不可或缺的产业,毕竟在中国,它有两亿多的潜在消费者;但同时,它可能是中国最不赚钱的产业之一。国内真正干这行的,有六成的企业要花10年时间才能回本。
在商业化养老院主要面向高收入人群,每月费用大致在8000元以上;而可供中等收入水平老年人选择的公办养老院价格虽低,却一床难求
我国老年人大多数都在居家和社区养老,形成“9073”的格局,就是90%左右的老年人都在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所以我们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重点还是放在居家和社区,主要围绕几方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包括: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健康体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门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可作为传统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而且能够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的养老需求:
1) 社区居家养老能够解决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实际困难。例如,建立相关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就近就医或足不出户享受医疗服务;
2) 社区老年人可以享受到保健、卫生、心理援助等更加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从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及幸福感;
3) 社区居家养老符合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和习惯,保留了老年人固有的生活方式,不仅有利于尊老敬老文化的传承,增进老年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同时也可以降低养老成本,减轻养老负担。
4) 社区居家养老也避免了大规模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能够节约社会成本,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荷兰政策测算:机构养老每位老人年均平均花费64000欧元,居家养老年均19000欧元,不到前者1/3。 社区居家养老不仅仅是中国主要的养老模式,也是全球的主要养老模式。从养老意愿来看,据调查数据显示, 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为:英国 95%,美国 96.3%,瑞典 96.2%,日本98.6%,新加坡 94%,泰国 72.2%。 而机构养老比例较低,英国为 4.6%,美国为 3.7%,瑞典为 4.8%。 由此可见, 居家养老作为当前国际老年社会服务的输送方式和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已经得到普遍的应用和重要的发展。丹麦目前全国有15.5万老人在家享受居家养老,约占老年人口15%,只有4万左右老人住在养老院,平均年龄82岁以上,居家养老模式不仅在丹麦,也在欧洲其他国家备受推崇,重要原因是居家养老成本比机构养老低很多,荷兰政策测算:机构养老每位老人年均平均花费64000欧元,居家养老年均19000欧元,不到前者1/3. 在中国,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新兴的养老模式,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这一养老模式在广东已经开始试点并卓有成效。但是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各方面还不完善,主要在于服务对象、服务人员、资金来源、评价标准、政策不完善这几个方面。社区居家养老的实施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这对公共养老服务发展水平要求较高,而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由于受经济等因素限制,高质量的社区居家养老很难实现,但是仍然在不断发展和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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