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告诉你,医疗保障局并不是医保中心的提格,而是新设立的医保中心的主管部门。通俗点说:并不是少了个医保中心,而是多出个医保局(此医保局是行政局,原医保局是经办局)。
在此轮机构改革前,县级医保中心(有的地方叫医疗保险管理局)、社保中心(有的地方叫社保局)、就业服务中心有的地方叫就业局)都是县人社局的二级单位,一般都为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此轮机构改革,将人社、卫计、民政等部门的医保、医疗救助等管理职能划归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相应地,人社局下设的医保经办机构也划归新组建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故,医保中心还会以事业性质的医保经办机构而存在。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先带大家认识一下医保中心、医疗保障局、养老经办中心这三个单位。医保中心是原城乡居民保险管理机构,是人社局下属单位,医保中心主任一般由人社局副局长兼任;医疗保障局是将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管理和相关基金监管等职责、卫健局农村合疗管理和相关基金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购管理以及疾病应急救助管理等职责、民政局承担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职责、发改局承担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职责整合新组建单位,为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养老经办中心为省社保局(省人社厅二级局)派出办事机构,人财务垂直管理,县市一级经办中心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医保中心在市一级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一级为全额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并入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后,人员身份并不会发生变化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维持现状,市一级医保中心人员并入医疗保障局以后有参公变为公务员(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可以相互互换),县一级医保中心人员并入医疗保障局后编制在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仍为全额事业人员。
养老经办中心作为上挂单位,工资待遇、福利、将近等方面简直秒杀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我不明白对于医疗保障局公务员有什么好羡慕的。作为派出办事机构是不会和***工作部门一样***用行政编的,***用参公事业编是因为社保局强势,要是像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甩下来,作为县人社局下属单位,我估计参公会立即取消。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留言!
我来回答,我们广西这边各县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属于行政部门,一般的县份4一6个行政编制,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公务员。原来医保中心即医保经办机构和新农合经办机构为医疗保障局的二层机构。不可能一起转为公务员,不现实。
社保经办部门不是独立***组成部门,而是人社局的二级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局人社局是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障局是改革中新组建的***组成部门,属于行政部门,但具体业务主要由其二级单位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医保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社保中心是一样的。
每个地方的改革方案不一样吧,我们这边以前的医保局改成了医保中心,隶属于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人员性质依旧是参公编。而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也只核了7个行政编!新农合,我们这边直接和到医保中心,人员由事业转变成参公编。
至于社保局、农保局我们这边跟以前一样,隶属于人社局,属于参公单位!
总之一句话:国家公务员有限,僧多粥少,参公转隶成公务员难度还是不小~
有编制,但是很紧张,由于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心卫生院的编制有所削减。而且每个地方的编制是有当地人事局编制管理股控制的,根据你医院的等级,大小,业务能力,编制都有一定的调整。
乡镇卫生院基本为差额式拨款,由财政按人头每年拨付相应资金,由于医院为自负盈亏,这人头经费进入财务系统,医院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乡镇卫生院作为国家基层医疗机构,也承担着扶贫任务,所以报销比例两岸,为医院主要收入来源,现目前,待遇还可以!
考核:针对稀缺岗位***取面试,体检,政审。
每一个卫生院都有自己的分配方案。应届毕业生进去一般先安排资格老一点的医生带着,而后进行考证,卫生院根据情况安排到上级医院进修。一开始都是苦逼的,没有经验,没有资格证,给老师傅打下手。随时抽调其他岗位,比如公卫下乡体检,宣传等。
根据中央编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有明确界定,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属于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所以既便下一步改革,要求医院脱离体制,乡镇卫生应该都不会受影响,可以稳稳保证体制身份。
但是,具体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没有编制,还需要结合该医院岗位编制[_a***_]和在编人员数而定,现实工作中有的卫生院人员较少,会有空余编制,而有的卫生院是人员较多,导致编制岗位不够用,就会出现编内和编外情况。
所以乡镇卫生院以后还会有编制,只是编制控制的会更严格一些。二级以上可能要取消编制了。但是还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新进的人只要是通过考试进入的和之前的待遇是一样的,所谓的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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